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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德国是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西欧国家?

imtoken的钱怎么拿出来 2023-02-05 07:43:24

《德国第二帝国宪法》是1881年为消除社会弊病而颁布的《皇帝诏书》之后制定的三部与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——健康保险法、意外保险法、老年和残疾法的总称。保险法德国现在的政治制度,与三者的渊源略有不同,当局的态度也不一致。再说反社会主义或者大师讲的阶级博弈以外的东西(虽然确实是反社会主义法律框架内的一套法律)。

例如德国现在的政治制度,第一部《健康保险法》颁布。它最初的定位其实是对《意外保险法》的补充。按照俾斯麦的理解,这是在事故调查结果出来之前,支付了医疗费用的东西。我们现在对它很熟悉了。医疗保险的种类其实是两种东西。因为只是一个补充,其实是德国现有的一堆保险的继承和安排。例如,德国几个世纪以来发达的行会和兄弟会组织,以及西欧的普通教堂和乡镇扶贫组织,都有自己的互助保险和医疗设施。在社会保险立法前几年,德国颁布了第二部《注册互助保险法》,规范了这些古老的行会互助保险的形式、支付和管理(但实际上各种行会组织的规模已经缩水到很晚了)阶段),在鼓励新时代工厂员工的同时,也组建并管理了自己的互助保险组织,而《健康保险法》就是该法的继承者。用德国社会法学家汉斯·扎克(Hans Zach)的话说:“不再需要也不不可能通过法律来建立新的制度,而这仅仅是对现有规则的合法化。”

相比之下,《意外保险法》似乎要困难得多。这部法律最初是在启动社会保障立法的《天皇诏书》颁布之前起草的,但直到三年后才通过。

首先,在《意外保险法》之前,还有一部《铁路、矿山等经营活动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》的前身,旨在要求企业承担责任无辜工人的伤亡。对用人单位来说,就是不设上限的赔偿,对劳动者来说,就是举证难度大、程序复杂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赔偿而展开激烈的斗争;这意味着员工和雇主不再是关系,和谐社会已经不复存在。因此,各方都在要求改革。俾斯麦原计划以保险的形式支付原有的“赔款”,成立帝国保险局来管理所有的保险,并用国家补贴来支付部分保险,因众议院和国家官僚的一致反对而失败。 (特别是国家补贴问题,除了SPD不支持)。而内政部长西奥多·洛曼的计划是成立多个自治的意外保险工会,未来组建一个具有群众代表机构功能的组织(左翼曼等人支持这一计划)。俾斯麦运作后,最终方案是同一地区、同行业的企业有义务加入各自的意外保险协会。用人单位享有自己的保险经营管理权,有义务承担全部保险费用。决定。

上一期《老年与伤残保险法》的出处最令人惊叹,它的出处是……法国!用俾斯麦自己的话来说,根据“他在法国生活了很长时间”的经历,他发现法国人对政府更加忠诚,因为他们可以从政府那里领取养老金……